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是为了确保这些材料在与食品接触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满足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以下是关于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的详细内容和要求:
一、检测标准和依据
主要遵循的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4806.9-2023),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迁移试验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二、检测内容
1. 原料要求
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不应使用铅(Pb)、镉(Cd)、砷(As)、汞(Hg)、锑(Sb)、铍(Be)和锂(Li)作为合金元素。
杂质元素含量:
不锈钢:砷(As)≤0.01%,镉(Cd)≤0.01%,铅(Pb)≤0.01%。
食品包装用薄钢板:砷(As)≤0.03%,镉(Cd)+铅(Pb)≤0.01%。
铝及铝合金材料:砷(As)≤0.01%,镉(Cd)+铅(Pb)+汞(Hg)≤0.01%。
其他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砷(As)≤0.03%,镉(Cd)≤0.01%,铅(Pb)≤0.01%。
2. 感官要求
接触食品的表面应适度清洁,镀层不应开裂、剥落,焊接部分应光洁,无气孔、裂缝、毛刺。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臭。
3. 理化指标
重金属元素迁移:从5项扩增为13项迁移(包括杂质和合金元素),如砷(As)、镉(Cd)、铅(Pb)、锑(Sb)、铝(Al)、铬(Cr)、钴(Co)、铜(Cu)、锰(Mn)、钼(Mo)、镍(Ni)、锡(Sn)、锌(Zn)等。
4. 迁移试验
根据GB 4806.9-2023附录A选择迁移试验条件。
对于重复使用的金属材料及制品,不锈钢以第3次的试验结果进行合规判定,其他金属材料三次的迁移结果中有任何一次超标即为不合格。
5. 标签标识
符合GB 4806.1的要求。
金属基材应明确标示其材料类型及材料成分,可采用我国标准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表示。
食品接触面覆有金属镀层的,还应标示镀层材料。金属镀层不止一层时,按照底镀层-中镀层-面镀层(接触食品面上的镀层)的顺序标出各层金属成分,并以斜杠“/”隔开,如“镀铜/镍/铬”。
三、检测流程
样品准备:从同一批次中随机选取样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设备准备:准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检测操作:按照检测标准和设备操作要求,对样品进行逐一检测。
数据记录:准确记录各项检测结果,并保存原始数据。
结果分析: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样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报告出具:根据检测结果和分析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并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