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由于建造年代久远、建筑材料多样、施工质量参差不齐等原因,普遍存在抗震性能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在地震多发地区,一旦发生地震,这些房屋往往容易受损甚至倒塌,给居民带来巨大损失。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与抗震鉴定,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是提高农村房屋抗震能力、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 手段。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的内容:
1. 房屋外部检查:
包括房屋周边环境调查;房屋层数、高度、面积、楼盖及屋盖形式、建筑材料等;房屋地基基础;房屋倾斜程度;房屋外观质量。
2. 房屋内部检查:
房屋承重构件(包括梁、柱、楼板、承重墙)的材质、规格尺寸、有无受力变形裂缝以及变形程度;各承重构件之间的连接点是否松动、变形等;判断墙体裂缝性质。
3. 场地安全鉴定:
检查场地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调查房屋所处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4. 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
鉴定房屋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围护(分隔)构件、木屋架和楼(屋)盖的危险程度。
5.房屋危险等级评定:对照现场各构件检测数据,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等标准,对房屋整体安全等级进行评定。
我国农村大多数的房屋建于上世纪改革开放前,这些房屋的使用时间已经比较长,许多房屋的结构老化并伴有损坏情况。对于这类房屋的安全状况,需要委托房屋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判断房屋当前安全性,对于不符合安全的房屋需提出相应的修缮加固或拆除建议。
在房屋危险情况的综合评定中,房屋危险性鉴定一般需要根据受检房屋整体的地基、结构构件损坏程度的危险性作为基础,再结合房屋使用情况、房屋周边环境以及房屋结构损坏发展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判断房屋当前的危险等级。
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场地安全性鉴定,第二阶段为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当既有房屋建设场地被判定为危险时,可直接鉴定为D级,提出迁址重建建议。
房屋安全性鉴定应按照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先宏观判别、后详细评定的顺序进行。房屋外观破坏程度严重或濒于倒塌的房屋,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直接鉴定为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