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的详细流程和要点如下:
一、试验目的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玻璃构件在火灾条件下的耐火性能,包括其完整性、隔热性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这些构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火焰和热气的传播,为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提供宝贵时间。
二、试验装置与设备
耐火试验炉:应满足试件的Zui小尺寸、升温条件、压力条件以及便于试件安装测试与观察试验的要求。对于垂直镶玻璃构件,通常使用竖炉,尺寸通常为3m×3m;对于水平镶玻璃构件,使用水平炉,尺寸通常为4m×3m。
温度测试仪器:炉内温度测量采用丝径0.75-1.00mm的热电偶,其热端应伸出瓷管25mm,距试件的Zui近表面为100mm。热电偶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累计使用20h后应进行校验。
试件背火面温度测量仪器:采用丝径为0.5mm的热电偶,其受热端与圆形铜片焊接,并用石棉衬垫或类似材料覆盖。热电偶数量不得少于5个,其中一个设在试件的中心,其余分设在试件各四分之一部位的中心。
三、试验条件
加热曲线:试验条件包括加热曲线、试验持续时间、环境温度等,这些条件旨在模拟实际火灾中的温度和时间条件。
试件要求:进行耐火试验的试件所用材料、制造工艺、框架结构、衬垫、密封材料和安装方式等均应完全反应其在实际使用中的情况。
四、试验程序
试验开始与结束:试验开始前,应检查热电偶记录的环境温度。当试验炉内的中点位置、距试件表面100mm处的热电偶温度记录到50℃时,便可将其作为试验的开始时间。试验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测量和记录,当试件出现规定的一条或几条情况时,试验应立即终止;或虽没出现规定的一条或几条情况,但已达到预定的时间,试验也可结束。
测量与观察:炉内温度和试件背火面温度应连续测量或每隔2min测量一次。热电偶的数量在试件表面每1.5m²至少有一个,热电偶总数不得少于5个。
五、耐火判定准则
隔热性镶玻璃构件判定准则:
失去耐火完整性:当棉垫被点燃或背火面窜火持续达10s以上时,或试件背火面出现贯通至试验炉内的缝隙,允许直径6mm的碳棒穿透缝隙进入试验炉内且沿缝隙长度方向移动不小于150mm,或直径25mm的碳棒穿过缝隙进入试验炉内时,则认为试件失去耐火完整性。
失去耐火隔热性:试件背火面平均温度超过试件表面初始平均温度140℃或试件背火面任一点Zui高温度超过该点初始温度180℃时,则认为试件失去耐火隔热性。
非隔热性镶玻璃构件判定准则与隔热性镶玻璃构件类似,主要关注试件的耐火完整性。
通过以上试验程序和判定准则,可以全面评估镶玻璃构件的耐火性能,为实际应用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