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是什么?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是为认真贯彻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质量品牌升级工程,进一步服务全县企业品牌建设,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打造一批“三品”示范企业,注重典型示范,发挥品牌激励保障创新、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提升我县企业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需要哪些条件和相关要求?
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二)品牌管理机构、制度和档案健全,品牌管理专兼职人员落实,积极协助保护和管理品牌;生产经营的产品(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认同度较高;
(三)近两年使用自主品牌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品牌商品近两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利润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同行业位居前列;
(四)使用该品牌商品在省内或者省外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五)连续使用自主品牌三年以上,权属无争议;
(六)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低能耗、无污染,重视资源的
开发和利用,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近两年,企业无重大保违法,未因使用该品牌商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处罚。
(七)遵守社会公德,支持公益事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2018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组织实施
(一)申报工作采取自愿免费申请,逐级推介的方式进行,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统一受理申请。
(二)申请企业要按照《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办法》要求认真填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表》和准备相关材料。将申请表纸质版及有关材料依次装订成册连同申请企业简介(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股。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三)县局商广股协助组织开展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培育、推介、申报工作,收集整理申报单位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按时间要求报送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并提交二份申请企业汇总表。
2018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工作要求
1、申请企业要于2018年10月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企业申请材料确保真实、完整,保质按时上报,同时需指定申请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申请有关工作。对在推介等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处理。在推介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县局商广股联系。
由于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不是经常公示,该项目很多企业都不了解,建议安徽省企业都抓住机会,名额有限,说明奖补政策对企业更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