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员接到房屋安全鉴定任务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按房屋规模大小、结构复杂程度选派相应数量持有房屋安全鉴定作业证的鉴定人员(不少于两名,其中应有一名)承担鉴定工作;
2、向申请人调查被鉴定房屋的历史、现状、使用、维修、改建及其他有关情况,做好调查记录;
3、查阅房屋设计、施工、改建、加固的图纸、说明、照片及其他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4、现场查勘方案(包括检查项目),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等。
在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对居住环境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成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关乎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城市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要环节。随着岁月的流逝和自然环境的变化,房屋结构安全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佛山地区积极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工作,将房屋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以便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措施。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的安全性评级是评估民用建筑在结构、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一项标准。评级结果通常用于指导建筑的维修、加固、改造或拆除等决策。具体的评级方法和标准在标准文件中详细规定,但通常包括多个等级,如安全、基本安全、需加固处理、危险等,以反映建筑的不同安全状况。
周围环境影响房屋安全:
(1)在原有房屋周边新建建筑,由于附加应力影响,可能使原有房屋损坏。
(2)在原有房屋周边开挖基坑,边坡处理不当,造成原有房屋基础滑移。
(3)周边施工降水,使房屋地基土质发生变化,造成房屋损坏。
(4)房屋地基受水浸泡,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使上部结构损坏。
(5)大型机械作业产生的震动也可能会对房屋造成影响。
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是指通过专业机构或专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性、使用功能状况及耐久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据此划分房屋的安全等级。这一过程旨在科学、客观地反映房屋的实际安全状况,为房屋的日常维护、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如何确定房屋安全等级?危房是指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重要构件已处于危险状态,随时可能丧失承重及荷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按照 JGJ125-201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的危险程度,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现场查勘及检测资料分析,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鉴定为C级和D级就属于危房,需要房屋加固或者房屋翻建,甚至拆除。
依据民用可标7.3.8条,上部结构承载功能为Au级时,代表层中可含不多于30%的Bu级楼层。
也就是说对于4层及4层以上的房屋,可以至少有一层是Bu级的楼层。
比如某4层房屋,第1层~第3层均为Au级,第4层为Bu级,则该房屋整体评级仍为Asu级,我们就对这个Bu级的第4层继续反推导。
民用可标第7.3.7条,各代表层的安全性等级,应按该代表层中各主要构件集间的Zui低等级确定。对于Bu级的代表层,其主要构件集可为Bu级,次要构件集可为Cu级,根据7.3.7条,一般构件集只比主要构件集低一级,代表层评级可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