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主体结构检测,主要是对建筑技术状况进行调查,检查建筑是否有缺陷和损伤,评估其对建筑质量和承载能力的影响,为建筑维修和加固提供可靠数据。
既有建筑结构的正常检查工作可由建筑物的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实施,检查的内容可包括建筑构件的裂缝、损伤、过大位移或变形,建筑物内外装饰层是否出现脱落空鼓,栏杆扶手是否松动失效等通过仔细观察能够发现的现状缺陷。当正常检查发现存在影响既有建筑正常使用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当发现结构构件变形或裂缝开展较多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时,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建筑结构的鉴定。
哪些情况要对建筑物进行检测和鉴定呢?
1.施工质量低劣: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要求,混凝土结构构件有孔洞、露筋等缺陷,钢筋力学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钢结构的焊接质量或焊缝高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都需要进行检测鉴定。
2.设计不周:没有全面了解工程地质和地基情况,地基承载力估计过高,漏算或者少算用于结构上的荷载,设计人员受力分析概念不清,结构内力计算错误,都需要进行检测。
3.使用环境恶化:主体结构长期受到高温、震动、酸碱腐蚀等不利因素作用,也需要进行检测。
4.改造不当:如果未经核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层或者对其改造,造成原有结构承载力不足,会造成主体结构的损伤,需要进行检测。
5.灾害事件影响:自然灾害或者人为灾害影响都会导致主体结构产生裂缝,或者降低建筑安全程度,需要进行检测和鉴定。
建筑结构的常规房屋安全鉴定不能只是构件外观质量及其损伤的检查,需要根据既有建筑结构的现状质量与损失、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使用环境类别及其使用功能和荷载的变化等,确定鉴定的重点,鉴定的项目和相应的鉴定方法。
既有建筑专项鉴定主要是因建筑使用功能的改造等带来的建筑结构主题变动,使用荷载增大和建筑结构使用中出现明显的裂缝及损伤等。其建筑结构专项鉴定的针对性很强,应根据鉴定的目的,确定房屋安全鉴定的范围和项目及其相适应的方法。
建筑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相关规范: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20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2000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19
《雷达法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规程》DGJ32-TJ79-2009
《后装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69:94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
《冲击回波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JGJ T41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