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的急性毒性初筛检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制备浸出液:将样品100g置于三角瓶中,加入100ml蒸馏水(即固液1∶1),在常温下静止浸泡24小时,用滤纸过滤,滤液留待灌胃实验用。
实验动物选择:以体重18~24g的小白鼠(或体重200~300g的大白鼠)作为实验动物。
灌胃:按GB7919—87中的5.2规定的急性毒性经口的灌胃方法,对于10只小白鼠(或大鼠)进行一次灌胃。灌胃量:小鼠不超过0.4ml/20g(体重),大鼠不超过1.0ml/100g(体重)。
观察中毒症状:对灌胃后的小白鼠(或大白鼠)进行中毒症状的观察,记录48小时内的实验动物的死亡数。
结果判定:对灌胃后的小白鼠(或大白鼠)进行中毒症状的观察,记录48小时内的实验动物的死亡数。根据实验结果,对该废物的综合毒性作出初步评价,如出现半数以上的小鼠(或大鼠)死亡,则可判定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