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2476.1-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通用设备电气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2476.2-2010可燃性粉尘环境通用设备电气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12476.3-2007可燃性粉尘环境通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GB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施施工验收规范
GB50058-2014爆炸性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17440-2008粮食加工、存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918-2009粮仓自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A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5605-2008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按照燃烧和爆炸形成的条件,可燃性物质、氧化剂和点燃源三个要素只有同时具备条件,才可能产生燃烧或爆炸。也就是说,发生爆炸要有三个条件,一是有燃料和助燃空气的积存;二是燃料和空气的混合物的浓度在爆炸极限内;三是有足够的点火能源。 既然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在生产中我们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三个条件同时方式,避免制粉系统爆炸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