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屋检测鉴定出正规鉴定报告的单位
一、合肥房屋检测鉴定出正规鉴定报告: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结构构件(墙体、楼屋面等)、装饰装修、设备、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物(室外地坪、排水沟、台阶)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二、合肥房屋检测鉴定出正规鉴定报告受理范围:
房屋使用安全状况鉴别和判定。
二、所需材料:
1、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
2、房屋安全鉴定协议;
3、法人委托证明;
4、房屋产权证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有效;
5、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或必要的检测(验)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工作程序:
1、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
2、受理委托,查验有关、资料,并签订协议;
3、初始调查、现场查勘;
4、检测验算;
5、鉴定评级;
6、处理建议;
7、出具报告。
四、承诺时间:
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勘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有明显险情的房屋,应当立即安排鉴定;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鉴定完毕的,视情况提出阶段性鉴定文件)。
三、合肥房屋检测鉴定出正规鉴定报告包含的主要内容:
(1)建筑物概况;
(2)鉴定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3)现场鉴定检测、资料核查、复核验算等情况;
(4)综合分析,对房屋损坏的原因作必要分析,评定房屋安全等级;
(5)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6)附件。
四、房屋鉴定的分类
(一)房屋的安全性鉴定。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二)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建设部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危险房是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给定危险构件和危险房屋界限确定的,其他4类是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主要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所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为房屋的技术管理和修缮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三)房屋的质量鉴定。房屋的质量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我国还没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现在对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四)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
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可以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