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该钢结构广告牌位于宝安高速公路出口处右侧200米,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广告安为两面广告牌。为了解该广告牌目前的使用状况及是否满足安全性要求,受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委托,深圳市精恒工程检验有限公司依据《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等现行相关标准于2015年10月赴现场进行了检测,现根据现场检测和分析计算结果提出该广告牌的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1检测鉴定的内容、仪器及依据2.1 检测鉴定内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检测鉴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对钢结构主要构件尺寸核查;
(2) 钢结构外观变形、锈蚀情况检查;
(3) 检查钢结构使用过程中的损伤情况;
(4) 检测钢结构焊缝的外观质量;
(5) 柱脚锚栓检查;
(6) 根据实际检测结果以及相关资料对结构进行整体验算,给出安全鉴定结论和使用建议。
广告牌质量检测鉴定报告咨询办理机构,户外广告牌大多属于钢结构,在随着时间的增长以及设施结构本身长期受到自然环境因素和外界有害介质侵蚀的影响,特别容易造成广告牌表面油漆的风化、构件的锈蚀、螺栓的松动及焊缝的开裂等现象,应注意在每年突发大风或长期反复风荷载作用下,造成结构坍塌破坏。
广告牌倒塌事故分析:
(一)直接原因
2017年8月31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东莞大道辅路与怡丰路交汇处(汇业写字楼旁)一户外三面立柱广告牌在强风作用下(当天8级风)由于立柱底部预埋地脚锚栓与螺母联接承载力不足造成崩脱,使得柱脚底部连接失效导致广告牌倒塌。立柱广告牌在8级强风作用下立柱底部预埋地脚锚栓与螺母联接崩脱是导致广告牌倒塌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立柱广告牌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创业公司立柱广告牌工程属“三无工程”,无正规设计、无监督、无验收等程序,施工方仅以简易图纸作为施工依据,其内容简单、不规范,且没有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院签字、盖章。广告牌的主体结构构件及主要节点经计算复核(详见事故调查鉴定报告P16-26)均不满足规范安全度要求。立柱广告牌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立柱广告牌施工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广告牌立柱底部预埋地脚锚栓与螺母尺寸不匹配,长期受风荷载影响下,锚栓与螺母之间出现松动,且广告牌立柱底部法兰盘与地脚螺栓、螺母连接后,未按照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8.9.3条的强制条文“柱脚在地面以下的部分应采用砼封闭包裹,并高出地面不小于150mm”的要求采用砼封闭包裹(或者隔离外界腐蚀的有效防腐防锈措施),而是采用细沙简单堆埋,表面采用大理石贴面,导致内部积水,造成螺母与锚栓紧固承载力严重降低。立柱广告牌施工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