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主要由砖块、石块等块材通过砂浆等粘结材料砌筑而成,具有造价低廉、施工简便、耐火性好等优点,在住宅、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中广泛应用。砌体结构也存在一些固有的缺陷,如抗拉强度低、整体性差、易产生裂缝等,这些特点使得其在面对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时显得尤为脆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砌体结构建筑因年久失修、违规改造等原因,其安全性问题更加突出。
砌体结构相对于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的优点主要有:
(2)砌筑时不需要模板和特殊的施工设备,且新砌筑的砌体结构即可承受一定的荷载,施工方便;
(3)受环境影响小,冬季也可施工;
(4)砌体具有良好的耐火性和耐久性;
(5)自身具备隔热、保温能力,节能环保,既能作为承重结构,也能作为较好的围护结构;
由于受建造质量、时间、环境因素影响,构件材料性能逐渐降低,甚至无法达到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比如承重墙的砖和砂浆材料实际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构造柱、圈梁实际的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砌体结构房屋承重墙体碱蚀、砖砌块粉化,木质构件严重腐朽、开裂等。
部分砌体结构建筑即将达到或已经达到其设计使用年限,但仍在使用,这类砌体结构的结构形式、材料性能、抗震措施等早已不符合现行的抗震设防要求,耐久性和安全性都大大降低,使用功能受到影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很多砌体结构建造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时的施工队伍整体水平较低,对于质量把控不到位。墙体砌筑砂浆粉化,灰缝中空,“经验配合比”混凝土,建筑屋面渗漏、翘裂造成裂缝等现象屡见不鲜。
砌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分为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又分为四个等级:
一、构件安全性鉴定(第一层):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是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分别依据构件的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即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和裂缝或其他损伤等),将构件安全性等级划分为au、bu、cu、du四个等级。
二、子单元安全性鉴定(第二层):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是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由构件集综合考虑评定,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部分。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划分为Au、Bu、Cu、Du四个等级。
三、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第三层):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是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维护结构各子单元,以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性的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鉴定单元的等级划分为Asu、Bsu、Csu和Dsu四个等级。
针对鉴定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和建议。对于轻微损伤,可采取局部修补加固的方法;对于严重损伤或整体稳定性不足的情况,则需考虑整体加固或拆除重建。建议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建筑结构砌体强度到底是怎样测定的?抽样检测法主要包括切割法与取芯法,切割法切割的试件庞大,搬运过程中扰动大,造成试验结果的离散性大,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只限于庞大砌体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及对其它方法的校准。取芯法是对芯样作抗压和抗剪试验,对砌体扰动也很大,且其试验结果不太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