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合肥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相关政策
解析合肥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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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的申请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具体为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主体。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以注册在境外的企业的名义,基于境内企业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益,在境外发行债券或借用商业贷款等情况也适用于该办法。判断是否属于“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财务指标、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判断。例如,境内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或者净资产的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借款人同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比例超过50%,且经营活动的主要环节在境内开展或者主要场所位于境内(或者负责经营管理的gaoji管理人员多数为中国公民或者经常居住地位于境内的),应按照规定进行申请。
优质企业标准:从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处于行业youxiu水平、国际(或国内)信用评级较高,以及近三年无境内外债务违约、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财务报表符合要求等方面,对适用优质企业外债管理的企业进行界定,以提升外债分类管理的jingzhun有效性。
审核要求和流程:优质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实现一次申请、分次使用;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或境外发行债券欠缺部分材料的,可适当“容缺办理”;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中的zhuanye机构法律意见,可由内部法务部门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优质企业外债申请实行专项审核,加快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如有)、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借款意向书或借款协议草案、外债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关于外债风险和偿债能力的分析报告、企业决策层关于借用外债的决议文件等。
事中事后监管:相关部门会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抽查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使用、按规定报送信息等情况;指导各地方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加强对辖区内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投向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企业外债风险,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