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83-1988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复合食品包装袋的卫生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标准概述
标准编号:GB 9683-1988
英文名称:Hygienic standard for composite laminated foodpackaging bag
发布日期:1988-08-10
实施日期:1989-06-01
废止日期:2024-09-06(请注意,该标准已被新的标准GB 4806.13-2023所代替)
归口单位:卫生部
起草单位:包括湖北省、上海市、浙江省、山西省等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二、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由纸、塑料薄膜或铝箔经粘合剂(聚氨酯和改性聚丙烯)复合而成的食品包装袋,包括蒸煮袋和普通复合袋。
三、感官指标
外观:
应平整,无皱纹,封边良好。
不得有裂纹、孔隙和复合层分离。
袋装浸泡液:
不得有异味、异臭、混浊和脱色现象。
四、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项目 | 指标(mg/L) | 备注 |
---|---|---|
甲苯二胺(4%乙酸) | ≤ 0.004 | |
蒸发残渣(4%乙酸) | ≤ 30 | |
正己烷(常温,2h) | ≤ 30 | |
65%乙醇(常温,2h,指聚乙烯内层复合袋) | ≤ 30 | |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 | ≤ 10 | |
重金属(以Pb计) | 未给出具体值 | 但标准中应包含此项目,具体值需参考原文标准 |
五、浸泡条件
对于使用温度(包括杀菌)在60~120℃的复合袋,浸泡条件为120℃,40min。
对于使用温度低于60℃的复合袋,浸泡条件为60℃,2h。
六、其他信息
该标准由卫生部防疫司提出,并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该标准在食品包装行业具有quanwei性,对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七、注意事项
由于GB 9683-1988标准已被GB 4806.13-2023所代替,在新的生产和检验中应参照新标准执行。
在使用复合食品包装袋时,应确保其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
以上信息基于GB9683-1988标准的内容进行整理,具体细节和数值可能因标准更新而有所变化。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参考Zui新的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