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检测是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偶氮染料的测定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以同品种的商品作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是同批生产、同规格、同色/花色、同染料索引号染料染色的货物。
从总件数中随机抽取至少3件作为检验样本。
将所抽件数逐件开启,检查是否属相同货品,如属相同货品,按色/花色抽取代表性样品,每件、每色/花色至少取10g,作为原始样品。所抽取的原始样品总量不少于30g,按色/花色分别放入清洁盛样器内,加封、标明标记,及时送实验室。按色/花色分别制备试样,分别检验。
试样中偶氮染料经用连二亚硫酸钠于缓冲液(pH6)中加热、还原而裂解,产生相应的芳香胺。用yimi抽提碱化后水溶液中芳香胺。yimi提取液经酸化后浓缩、再碱化、离心、定容,yimi澄清液用作GC-MS/MSD和GC-FID(或HPLC)法进行定性和定量。
根据色谱峰图谱定性及外标法测定含量。
如果检测到禁用偶氮染料,则该产品不符合相关规定,应禁止销售和使用。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7592-2011 |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 23344-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