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产医疗器械:(分为三类)
1.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备案凭证(市级药监管理部门备案)和产品备案凭证(市级食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和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近4年内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或自检报告均可)。
4.品牌方与生产方不一致,需提供品牌方与生产方的委托加工协议,并提供生产方的营业执照。
5.提供入驻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网络销售备案要求以各地食药局公布的实施细则内容为准)。
二、商家为销售企业:
(一)国产医疗器械
1.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销售企业的经营企业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销售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企业许可范围应明确含有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
2.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备案登记表(市级药监管理部门备案),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产品备案凭证(市级食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4.品牌方与生产方不一致,需提供品牌方与生产方的委托加工协议,并提供生产方的营业执照;
5.近4年内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或自检报告均可);
6.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需提供入驻公司的提供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网络销售备案要求以各地食药局公布的实施细则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