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常态化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实施“十省百县千户”跟踪帮扶,开展退捕渔民技能培训“暖心行动”,积极纳入“护渔员”队伍。推动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帮扶救助等政策。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发布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完成长江江豚全面普查,加强中华鲟保护。在重点水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升执法监管水平。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海洋伏季休渔、黄河流域禁渔管理等“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长江口周边海域捕捞渔船管控。强化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渔政执法队伍和协助巡护队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开展禁捕工作考核和暗查暗访,用好监督检查、通报约谈等手段,压紧压实地方责任。
(二十二)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标准引领。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制修订500项农兽药残留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遴选10个农产品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创建100个标准化示范基地。以粮食、果蔬、畜禽等品种为重点,开展特色优质农产品品质评价,推进农产品分等分级。强化全域推进。依托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全域全面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建设一批展示基地,遴选推介典型技术模式。强化品牌打造。出台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指导意见,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管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打造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典型。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加快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建设。
五、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做优乡村特色产业 (二十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平台载体。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加快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聚焦省域主导产业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引导建设一批乡村作坊、家庭工场。发布推介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目录。优化发展环境。指导各地制定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发布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建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先行区,探索建立乡村多元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乡村产业统计调查体系。推动常态化开展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核算,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自主开展统计核算试点。
(二十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全产业链开发。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冷藏保鲜、原料处理、分级包装等初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等精深加工,发展食品预处理、中央厨房等模式,大力推广减损增效加工标准和机械装备。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培育壮大企业。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和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培育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上下游主体有效衔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中国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二十五)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打造精品工程。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遴选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促进农文旅融合。支持培育具有农耕特质的乡村文化产品,大力开发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休闲体验产品。创新支持方式。推动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定点采购等方式,支持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
(二十六)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鲜活农产品生产大县整县推进,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认定一批农产品产地市场,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田头市场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培育壮大县级产业化运营主体,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促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二十七)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创业。加大农村创业人才培训力度,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队伍。举办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推介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典型案例。
六、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八)建立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落实专项任务责任制。建立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机制,推动各部门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把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通村组路硬化、农村供水等优先纳入,健全入库项目审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健全农民参与机制。编制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完善程序和方法,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推广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
(二十九)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细化年度重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改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常态化开展改厕技术服务和问题排查,指导地方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强化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十)协调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加强沟通协作,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村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村庄布局规划,组织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协调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补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薄弱环节。开展示范创建。探索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推进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遴选推介第四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