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2000/53/EC《关于报废汽车的指令》(以下简称「ELV」),要求成员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在2006年1月1日前,所有报废车辆每车每年平均回收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5%,每车每年平均再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0%;2015年1月1日前,所有报废车辆每车每年平均回收利用重量至少达到95%,每车每年平均再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5%。随着欧盟ELV管理的不断深入,各国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虽然个别国家尚未达到目标要求。但已经为缓解资源压力做出巨大贡献。
随着欧盟ELV管理的不断深入,各国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虽然个别国家尚未达到目标要求。但已经为缓解资源压力做出巨大贡献。报废汽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报废汽车拆解后,废料资源会分类回收、拆解,使其转化为新的产品或者材料,这一过程需要采用各种高新技术,以提高回收利用率。金属材料卖给废品厂、能用的配件卖给配件再制造企业,其它的不可用但是可燃烧的废料通过燃烧转化为热能,或者压缩后填埋。一般来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主要也是通过回收利用这些材料来获利。报废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节约原生资源,实现环境保护、保证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现在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虽然不能进行买卖,但是还可以继续使用,只要验车合格,就还可以上路,但是,到了一定年限之后,仍然要走报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