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2.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特殊项目需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
2、先去政务中心的工商窗口申请字号名称或是工商所直接申办,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场地证明(房租合同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是村委会证明一份);
4、照片3张;
5、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表一份(工商所提供);